创新中心宣传片摄制项目询价公告

武汉数字化设计与制造创新中心有限公司以询价采购方式进行以下项目的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报价文件。

一、项目名称创新中心宣传片摄制

二、采购预算88000元

三、报价截止时间及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1、报价截止时间:自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2、报价电子版递交邮箱: yiyun@niiddm.com同时抄送liyunhan@niiddm.com(同时发送,邮件主题格式为“《创新中心宣传片摄制》项目报价-XXX公司”<全称>)

3、(可选)报价文件纸质版递交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未来一路与里沟南路交汇处国家数字化设计与制造创新中心5楼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项目说明

视频总体要求

1、制作国家数字化设计与制造创新中心企业宣传片2部,分别为综合宣传片和企业形象片。综合宣传片时长约6分钟,企业形象片时长约3分钟,总时长10分钟以内。

2、视频内容须涵盖创新中心的基本情况、运营模式、研发成果、人才队伍等方面,全方位展示公司文化和企业风采。该片的整体效果须宏伟大气,体现出创新中心肩负国家使命,立志成为国家数字化设计与制造领域战略科技力量第一方阵排头兵的企业追求。

视频具体要求

1、脚本内容要紧扣行业最新动态和创新中心企业发展情况,叙述虚实结合,简洁而不失气势。

2、画面角度新颖、场面宏大;充分运用三维动画、字幕及各种电视特技手段塑造创新中心为国家战略和支柱行业的转型升级提供创新引领的企业抱负和企业形象。

3、充分利用电视特技手段,如:影调变化、快慢动作变化、多画面柔化过渡等技法,使宣传片画面活跃,节奏感强、过渡流畅自然。

4、片头要有肩负国家使命之气势,片尾要有引领行业发展之力度,使受众在赏片后有震撼之感。

5、由专业配音员进行配音。

6、正确反映创新中心的企业价值和企业文化。

说明:

1、本项目为整体采购,报价供应商应对所有项目做出响应,不允许部分报价。

2、交货地点:武汉数字化设计与制造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3、交货期:以上全部产品须在 2022130日前交付,实际交付时间以我司验收合格日期为准。

4、付款方式:分期付款

第一期,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4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款总额的50%,(即人民币44000元整)作为预付款。

第二期,宣传片通过甲方审核后,乙方输出带水印成片交至甲方,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总额的50%,(即人民币44000元整)结清尾款,乙方在收到尾款当天提交无水印宣传片成品交至甲方。

五、报价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报价供应商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相应的经营范围,并提供经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复印件。

2、为保护采购人的利益,保证本次供货产品是原厂商、正规渠道的产品,报价供应商应提供报价产品的代理、经销证书或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等有效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应具有可追溯性,报价供应商为报价产品制造商的除外)。

3、报价供应商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报价供应商代表的授权书原件(报价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及报价供应商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4、报价供应商必须提供至少一项涵盖本次报价全部同等规格设备的类似业绩证明,仅限订单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如单项业绩证明无法覆盖全部报价设备的,须提供多项业绩证明。业绩证明材料需能够明确全部同等设备的价值。

六、报价要求

1、总报价为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交货完毕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设备费、运输、保险费、采购保管、安装、产品检验检测、操作人员培训、税收、售后服务及采购代理服务等费用。

2、供应商对每一种货物(服务)只能有一个报价,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报出不可更改的报价。

3、本项目的采购预算为报价的最高限价,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为无效报价。

七、成交供应商的确定原则: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八、其他事宜

1、分散采购小组在评审时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接受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并不意味着供应商的资格实质性符合采购要求。

2.供应商提供正式报价(格式自拟),如报价未提供明确偏离情况说明,无论是否做出书面承诺,均视为对上述报价要求无条件接受。

3、联系方式:

电话:027-65523008-8106,联系人:易女士

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未来一路与里沟南路交汇处国家数字化设计与制造创新中心5楼

 

武汉数字化设计与制造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3日